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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标准(宣传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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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处 长:赵晨曦

  调研员:徐效梅

  负责环保科技标准、宣传教育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拟定环境保护科技政策、规划、计划工作;综合协调组织拟订自治区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工作;指导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组织环境保护技术攻关和技术工程示范工作;负责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和科技信息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标准规划、计划、管理办法和标准制订技术规则,负责标准立项、协调和审核报批工作,制订基础类标准和环境基准,参与标准拟订工作过程,组织环境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承担全区环境保护标准备案;承担自治区标准委员会通报联系工作,归口指导标准技术支持单位业务工作;负责管理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发展、绿色消费等相关工作;承担环境保护社团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承办环境保护科技工作表彰推选工作。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与计划工作;承办环境保护重要新闻发布工作;协调重要环境新闻采访报道,承办重要活动新闻稿件的审核工作;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报送环境舆情动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洁净新疆、美丽新疆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社会公众环保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承办环境保护社会表彰推选工作;指导全区环境保护宣传队伍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4165414? 416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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