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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挂牌督办情况 发布机构:
索 引 号: XJ073--2018-000022 文  号:
主 题 词: 生成日期: 2018年06月04日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挂牌督办情况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

  行为挂牌督办情况

  针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自治区环保厅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自治区环保厅印发《关于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新环发〔2017〕113号),对该公司实施挂牌督办。

        一、督办事项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在14项环保工程尚未建成的情况下,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于2017年3月6日,擅自投料开工生产。

        二、整治要求

  (一)在2017年6月15日前制定《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亿m3煤制天然气项目14项尚未建成的环保工程整改方案》,并上报自治区环保厅。方案中应对14项尚未建成环保工程的建成、投运时间进行一一细化,加快应配套的环保工程建设进度。

  (二)按照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2017年6月15日前在废水、废气排放口完成在线设施安装及验收工作。

  (三)自2017年6月15日起,每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伊犁州环保局,伊犁州环保局对上报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督查办公室并抄送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三、完成时限

  按照《自治区环保厅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挂牌督办时限为一年(2017年5月20日-2018年5月19日),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时限进行整改,如逾期未改正自治区环保厅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督办部门

  由伊犁州环保局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跟踪督办,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对上述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及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完成情况

  (一)目前已完成的整改工程

  铁厂沟社区二氧化碳在线监测设备已经于2017年6月14日完成安装,6月15日完成调试, 6月30日已投入使用。

  地下水监测设施2017年9月20日开工,11月10日完成建设。2017年12月1日完成28口监测井的内部验收并投入使用。

  厂区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热电锅炉26套热电锅炉废气CEMS数据于2017年7月28日全部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热电废气脱硫前后四套在线监测设备于2017年12月25日完成自主验收并在环保部门备案。

  厂区不设雨水排放口,生产区所有雨雪水汇入末端事故水池,并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水位监控,待一定液位后打回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末端事故缓冲池的视频监控系统在末端事故缓冲池建设中同步采购安装。

  (二)正在建设当中的环保设施

  末端事故缓冲池;21万方刚性废水暂存池;危险废物填埋场;浓盐水结晶装置;热电厂锅炉烟气超声波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目前建有低氮燃烧+SCR脱硝+袋式除尘+氨法脱硫系统);罐区和装卸系统油气回收设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密闭收集及生物除臭+光催化氧化装置;用于冷冻站事故氨处理的烧氨火炬;煤气净化废气处理的蓄热式热氧化处理设施;生化污泥干化装置。

  (三)尚未动工建设,正在设计、可研编制和招标阶段的环保设施

  尚未动工建设,正在设计、可研编制和招标阶段的环保设施1项:酸性气备用硫回收装置。该项目正在开展招标程序。

  目前,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生产系统已于2018年5月19日13:08分停产检修,停产后将全力抢建新增环保设施建设。为了保证检修作业安全,在生产主装置停产后,必须用氮气对系统可燃可爆设备进行保护,因此热电3、4号锅炉仍然运行给空分装置提供蒸汽,以便空分装置制备氮气,待系统氮气保护充足后2018年6月4日停3、4号锅炉。同时,1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已经完成,计划6月1日开始调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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