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7年上半年适用《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取得较大突破 |
来源: 作者:监察总队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点击量: |
2017年上半年,全区共办理《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案件222件,较上年同期增加4.5倍,其中,按日连续处罚5件、查封扣押136件、限产停产59件、移送行政拘留16件、涉嫌污染犯罪6件。其中,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吐鲁番市执行情况相对突出,配套办法案件数分别占全区的31.98%、17.57%、10.36%。 2017年全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仅6月份,全区办理《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案件117件,占上半年的53%。自治区环保厅也成功办理了本级首起因篡改监测数据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首起涉嫌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案件。 2017年上半年,全区适用《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较去年同期有显著提升,充分说明了全区环保部门在适用《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及新“两高”司法解释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上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下半年,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将以2017年环境监察重点工作推进会为契机,以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全区环境执法能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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