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函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年11月09日 点击量: |
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关于对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进行验收的请示》(众泰文〔2016〕12号)和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新环估清验〔2016〕006号),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项目于2008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西北角。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包括炼焦系统和化工产品回收系统,设计年产焦炭60万吨、洗精煤180万吨、煤焦油2.5万吨、粗笨5500吨。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开展了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4年2月13日,自治区环保厅新环函〔2014〕159号文件批复了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二、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在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指导下,开展了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总结工作,提交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等文件,符合环保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环发〔2008〕60号)关于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基本条件要求。 三、根据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阶段产生26项无/低费方案和13项中/高费方案,除皮带通廊加排水设施方案(F20)和对脱硫废液进行有效处理方案(F4)外,其余方案均已实施。F20方案未实施原因主要与现有设施已达到相同效果有关,F4方案未实施原因主要与方案相关工程“130万t/a焦化项目”停建有关。持续清洁生产阶段(审核评估至验收前)新产生7项清洁生产方案,均已实施。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已实施的44项清洁生产方案累计投资4553.317万元,年产生经济效益约980.456万元,节约水1.5万m3/a、电167.84万kW·h/a、煤2506.86t/a,回收焦油1.46t/a、粗苯0.73t/a、煤泥62t/a,减少排放粉尘10411t/a。 四、根据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意见和企业的整改工作情况,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各项指标基本达标,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 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达到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要求,同意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五、你公司应继续做好持续清洁生产工作,完善内部清洁生产制度,发挥已有清洁生产领导机构指导作用。根据企业工作计划安排,尽早开始下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解决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出现的新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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