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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科研课题工作程序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年09月27日  点击量:
        (一)课题申报单位填写有关项目申请书

  (二)科技处对材料形式审查

  (三)自治区环保专家顾问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并起草环保局初审意见

  (四)项目申请单位按专家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

  (五)修改后的项目申请书报送科技处,科技处根据专家意见,起草签报,报主管领导审批

  (六)根据项目研究内容,报送自治区科技厅相关处室进行审查

  (七)科技厅审查合格后,立项

  (八)科技处对课题进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九)督促课题及时验收、鉴定

  (十)报奖(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国家环保科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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