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无障碍浏览 | 政务邮箱 | 网站地图 | RSS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环保政务 > 工作计划
信息名称: 2016年全区环保工作安排 发布机构:
索 引 号: XJ073--2016-000006 文  号:
主 题 词: 生成日期: 2016年01月28日

2016年全区环保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努力建设洁净新疆和美丽新疆。

  (一)加强环境保护顶层设计

  高起点、高水平编制完成《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做好规划发布实施工作。各地州市、县市按要求编制完成辖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力推动洁净新疆建设,围绕贯彻实施《洁净新疆建设工作纲要》,推动出台《新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做好《区划》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持续开展地州市级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工作;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为目标,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环评和重点区域、产业和行业规划环评;开展生态补偿研究;推动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二)推进环保体制机制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地州市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努力创造试点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州市先行先试。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重点企业排污权核定及排污许可证发放。扎实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权管理机构,抓好交易平台完善和规范管理,在试点区域、行业实施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交易。

  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以环境质量信息和企业信息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公布各类环境信息。严格落实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三公开”;推行“阳光执法”,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力度。

  (三)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十条》和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动全区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继续推进乌鲁木齐区域、奎-独-乌区域、克拉玛依、库尔勒等重点区域(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评估。组织编制南疆城市沙尘型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动南疆城市沙尘型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快淘汰黄标车,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建立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

  推进水污染防治。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和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动自治区与各地州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加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组织重点地州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方案,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持续推进伊犁河、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湖、博斯腾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开展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现场核查,完成全区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编制实施全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努力提高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做好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实施全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工程。

  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编制完成“十三五”总量控制规划和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完善减排工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确保完成国家考核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四)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推动出台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在保护区设立、调整、升格等方面严格把关。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开发建设行为。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发布《新疆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组织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规划。大力推进天山一号冰川区域保护工作,督促“一市两州”和自治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推动伊犁州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规划编制和实施,印发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扎实推进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解落实全区600个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五)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

  制定出台《自治区建设项目变更环评管理办法》,完善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继续做好“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分门别类建立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台帐。加强环评机构管理,对在我区注册的环评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公布,对问题严重的采取约谈、限期整改、限批等措施。

  着力提升污染源监测“三个率”(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确保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自2016年起连续三年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年”活动,今年是第一年。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及配套制度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机制。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对全区30%以上地州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重要措施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制度。加强环境信访工作,规范信访业务办理,建立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清单。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确保新污染源达标排放。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超标排放企业依法严格处理。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名单。推动工业园区污水、固废垃圾集中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迟迟不建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园区实施区域限批。

  (六)全面强化保障措施

  推进环境立法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和政府法制办做好《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自治区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工作。

  强化科技支撑。全面加强新疆环境基础研究,实施塔里木盆地南缘特殊区域空气质量评价方法等重点基础研究项目。

  提升环保投资保障水平。积极协调环保部和自治区财政部门,扩大环保投资规模,重点保障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加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项目取得实效。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县级空气自动站建设。全面推广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启动移动执法二期、三期项目建设,实现全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全覆盖”。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开展重点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强化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出台《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严格放射性物品进出口、转让、转移、运输、贮存和使用的管理,确保我区核与辐射安全。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推进环保“六进”和三级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推进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确定第一批评价对象,建立评价指标、激励和惩戒制度体系及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

  推进环保援疆工作,开好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疆工作现场会,确保环保援疆力度不减。加强机构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派厅系统干部赴环保部挂职锻炼和从地州市环保部门选派年轻干部到厅机关学习锻炼,继续开展好环保业务培训。

  (七)扎实推进“访惠聚”活动和生态补偿扶贫攻坚

  今年是“访惠聚”活动的第三年,又是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关键年,要按照自治区党委“不摘帽不脱钩、不脱贫不撤队”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六项主要任务”, 积极推进村级惠民生项目的实施,不断将“访惠聚”活动引向深入。认真组织实施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和脱贫攻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各地、各部门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落实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重大工程,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发展生态产业,实现稳定可持续脱贫致富。

  (八)切实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着力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整治“庸懒散拖奢”等作风问题。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落实情况检查,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践行“四强”、“三力”的要求,做新疆特色好干部的表率。

信访举报:12369 业务办理:0991-4165352 公众监督:gzjd@xjepb.gov.cn

开办:bet28365365游戏 主办:bet28365365游戏办公室 承办: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ICP备05000263号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43号

copyright @ 1997-201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