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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索 引 号: XJ073-1200-2017-000276 文  号:
主 题 词: 生成日期: 2017年08月31日

201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部门决算

  201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概述

  (一)主要职能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9年11月,印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2009〕183号)。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将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划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主要职责是:

  (1)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和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法规、条例草案;组织制定自治区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区域、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自治区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减排目标的责任。执行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国家减排目标制定自治区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自治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自治区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自治区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草案提出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研究拟订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新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组织实施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自治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负责发布自治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共计13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家: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家,分别是: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服务中心、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自治区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中心、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新成立事业单位,尚未完成开户及定编工作,当年没有预决算数据,未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财务归口自治区科技厅管理,其决算公开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家: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和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部门决算包括: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部门本级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

2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3

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4

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5

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6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7

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8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服务中心

9

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0

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11

自治区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共计24张,主要包括收支总表3张,收入支出决算表8张,财政拨款收支表9张,资产负债表1张,资产情况表1张,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1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1张(详见附件)。我厅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政府性基金,因此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相关收入支出决算表格共5张为空表。具体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空)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空)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空)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空)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元)

金额

(一)支出合计

2819144.22

1.因公出国(境)费

100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673935.22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73935.22

3.公务接待费

45209

(1)国内接待费

45209

(2)国(境)外接待费

(二)相关统计数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2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3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71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65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469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81.91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312.01万元相比减少30.10万元,减少比例9.65%,与年初预算数401.3万元相比减少119.38万元,减少比例29.75%,主要原因是我厅系统各预算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有保有压,强化日常财务监管,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17.03万元相比减少7.03万元,减少比例41.28%,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出国批次2次,出国人数3人,出国原因:一是我厅派出1人赴哈萨克斯坦参加了环保部组织的中哈跨界河流水质监测与分析评估第五次会议;二是根据《关于下达自治区2016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函〔2016〕297号)要求,我厅选派2人赴美国参加“新疆水体、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及管理培训”。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3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276.17万元相比减少8.77万元,减少比例3.18 %,与年初预算数375.44万元相比108.05万元,减少比例28.78%,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7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5年决算数7.34万元相比减少7.34万元,减少比例1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原因是当年未安排车辆购置费支出。3.公务接待费4.5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11.47万元相比减少6.96万元,减少比例60.61%,与年初预算数15.86万元相比减少11.34万元,减少比例71.49%,接待来访考察、检查团组65批次,接待人次469人。

  第三部分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6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收入1926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08.11万元,经营收入3199.68万元,其他收入1157.54万元。

  (二)2016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支出1707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6.68万元,项目支出9861.95万元,经营支出1938.25万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收入1926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08.11万元,经营收入3199.68万元,其他收入1157.54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908.11万元,其中,20805款981.20万元;21101款4443.55万元;21102款1283.38万元;21103款7816.37万元;21104款806.32万元;21111款3934.51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支出1707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6.68万元,项目支出9861.95万元,经营支出1938.25万元。

  基本支出5276.68万元,其中:20805款951.97万元;21101款2450.05万元;21102款83.59万元;21103款207.87万元;21104款233.94万元;21111款1349.26万元。

  项目支出9861.95万元,其中:21101款581.32万元;21102款40.63万元;21103款6370.05万元;21104款90.44万元;21111款2779.51万元。

  四、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884.5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320.43万元,其中,20805款31.69万元;21101款260.09万元;21103款11.81万元;21104款11.99万元;21111款4.86万元。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108.05万元,其中,21101款1691.37万元; 21103款4318.14万元;21104款722.13万元;21111款1376.41万元。

  3、经营结余-543.95万元。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81.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7.39万元;公务接待费4.62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4.12万元。均按照年度会议计划实施。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43.36万元。均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实施。

  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数19265.3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2287.62万元,减少38.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4908.1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减少6135.38万元,减少29.16%;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4357.2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6152.24万元,减少58.54%。

  2016年支出决算数17076.8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9101.75万元,减少34.77%,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5276.6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增加721.01万元,增加15.83%;项目支出决算数9861.9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4323.81万元,减少30.48%;经营支出决算数1938.2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4437.46万元,减少69.6%。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1.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7834.70万元,减少34.45%。

  预决算差异原因:

  自治区环保厅部门预算为全口径预算,自治区环保厅本级项目预算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自治区配套3713万元,区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260万元,城市空气自动站运行费185万元,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补助21万元,新疆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1000万元,自治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5211万元,自治区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1440万元,合计11830万元由财政直接拨付相关地州及企业,不在我厅部门决算中反映;拨付环保科研项目预算650万元由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执行,其预算由自治区科技厅汇总,不在我厅汇总范围内。自治区环保厅本级追加项目支出预算3380万元。

  2.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3984.3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8758.44万元,减少38.51%。其中:

  基本支出决算数5213.3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025.55万元,增加24.49%。

  项目支出决算数8771.0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9783.99万元,减少52.73%。

  预决算差异原因: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资及社保改革增加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所致。

  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自治区环保厅部门预算为全口径预算,自治区环保厅本级项目预算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自治区配套3713万元,区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260万元,城市空气自动站运行费185万元,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补助21万元,新疆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1000万元,自治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5211万元,自治区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1440万元,合计11830万元由财政直接拨付相关地州及企业,不在我厅部门决算中反映;拨付环保科研项目预算650万元由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执行,其预算由自治区科技厅汇总,不在我厅汇总范围内。自治区环保厅本级追加项目支出预算3380万元,尚未执行完毕。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4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合保持一致),与2015年决算数275.4万元相比增加14.08万元,增长5.11%。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系统共有车辆8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1辆,其他车辆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35台(套)。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系统国有资产收益22.01万元,为房屋租赁收入,已全额上缴国库。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安排厅系统各预算单位对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各类专项业务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一)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2009年设立,依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意见》(新党发[2009]6号)设立。2016年资金规模为8000万元(自治区财政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自治区本级排污费预算资金700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3713万元,从自治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中调增3287万元)。根据2016年自治区“访惠聚”村级惠民生工作安排,共下达村级惠民生项目160个,涉及11个地(州、市),50个县(市、区),95个乡镇,160个村庄,主要用于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硬化、村庄绿化、饮水工程等民生工程。

  通过开展“村级惠民生”项目,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垃圾乱堆、污水横流、气味难闻的现象得以有效改变,项目区人居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农牧民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缩小了农村与城镇的差距,有效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和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将基本消除,农村面貌大大改善,从一定程度上解决村庄中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显著提升农村污染防治能力,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农牧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大提升,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直接受益人口约20万人。

  (二)自治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2009年设立,依据自治区党委第七次常委会会议纪要(新党常[2009]7号)设立。2016年资金规模为5684万元(自治区财政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自治区本级排污费预算资金7000万元,其中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调减3287万元)。安排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420万元,自治区环保厅移动办公系统建设52万元,自治区总量及排污权全业务监管信息平台(一期)建设418万元,自治区智慧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一期)建设450万元,“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建设169万元,环境监察总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211万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平台建设145万元,自治区机动车尾气检测平台建设664万元,环保厅事业单位监测业务用房建设1340万元,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1815万元。目前自治区智慧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一期)建设、环境监察总队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自治区机动车尾气检测平台建设和环保厅事业单位监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正在实施,其余项目已完成。通过本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一是促进县市基层环保部门环境监管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二是带动了地州和县市级环保机构人员队伍建设,为环境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明显提升了全区环保监管信息化水平。

  (三)自治区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2009年设立,依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意见》(新党发[2009]6号)设立。2016年资金规模为4440万元/年(自治区节能减排资金2000万元,自治区主要污染物减排资金1000万元,自治区本级排污费预算资金1440万元/年)。安排用于1.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并通过评审的97个减排项目(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33个,废水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的废水治理减排项目7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46个,重点污染源排放过程自动监控项目11个,直征电力企业污染源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26个)进行补助,共补助资金4109万元;2、对符合指南要求且具备安装条件的11家国控、区控和部分地控重点企业的脱硫、脱销设施安装68套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予以补助220万元;3.对实现与我厅联网的26家直征电力企业的污染源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予以补助111万元。

  根据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自查和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自查结果,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中,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2686吨、氨氮1382吨,二氧化硫减排量5.92万吨,氮氧化物减排量4.69万吨。可统计的85个减排项目目前已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7708.84吨/年、氨氮287.31吨/年、二氧化硫5297.5吨/年、氮氧化物2850.1吨/年。预计项目全部正常运行后,2017年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8894吨/年、氨氮540.51吨/年、二氧化硫11036.35吨/年、氮氧化物6681.25吨/年。

  (四)自治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2012年设立,依据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2年7月)、财政部、环保部《关于印发〈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464号)设立。2016年资金规模为5000万元(自治区财政预算内资金),鉴于我区各地州对重点环境问题的研究相对薄弱的情况,2016年从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列支15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州开展、编制总体实施方案,编制生态安全调查评估、风险排查等湖泊类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期工作,其余3500万元用于赛里木湖、乌伦古湖、乌鲁木齐河、艾比湖、天池开展规范化水源地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污染源治理等项目。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1、20805,21101,21102,21103,21104,21111均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环保部门的各类收入和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是指单位用各类资金购置的车辆,设备等固定资产数量情况。

  4、三公经费:是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附件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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