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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克拉玛依华澳特种油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0吨/年生物航煤&柴油加氢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索 引 号: XJ073--2018-000134 文  号: 新环函〔2018〕328号
主 题 词: 生成日期: 2018年04月11日

关于克拉玛依华澳特种油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0吨/年生物航煤&柴油加氢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克拉玛依华澳特种油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克拉玛依华澳特种油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0 吨/年生物航煤&柴油加氢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克拉玛依华澳特种油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17〕1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位于克拉玛依市金龙镇至三平镇,北邻217国道,西至石化大道向南延长段,东到石油公司东边界,南为奎-阿铁路线路及货运站,园区规划面积64.33平方千米,规划定位和发展目标为:重点发展炼油、石油化工、煤化工深加工,同时发展石油工程技术(化学)服务、石油(化)物流中心等辅助产业。2012年7月,自治区环保厅出具了《关于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新环监函〔2012〕692号)。

  克拉玛依华澳特种油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0 吨/年生物航煤&柴油加氢中试项目拟建于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内油气化工区内洁净新能源国家实验室中试基地,项目以动植物油脂、F-T 合成油、劣质柴油为原料,通过加氢及分离操作,生产高品质的油品,如航煤、柴油、石脑油以及基础油。生产规模为1000 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段加氢装置、一段汽提装置、二段加氢装置和分馏装置等主体工程,办公、生活及公用设施均依托实验基地现有设施,依托工程主要包括:辅助工程(循环水、消防给水和储油罐等),公用工程(供排水、供电、供热和办公生活等),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等)。本项目占地面积600平米,总投资为2057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5.83%。

  二、根据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克拉玛依华澳特种油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0 吨/年生物航煤&柴油加氢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17〕321号)、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排污控制核定报告(新环排权审〔2017〕121号)以及克拉玛依市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初审意见(克环保函〔2017〕386号),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强化废气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通过采用屏蔽泵、密封、泄露检测等方式方法,有效降低装置各环节的油气挥发。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依托实验基地30米高火炬系统进行处置,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须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中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须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中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梯级利用”原则,完善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严格落实节水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中试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水质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未规定限值的指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防渗设施安全。在各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均须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在项目区和地下水下游区域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三)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做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原料过滤器油渣、污油、气浮渣、废脱硫剂、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须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厂内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等工作。加大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中试基地竣工环保验收完成前,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试生产或投产。

  六、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由克拉玛依市环保局负责,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不定期抽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须重新向我厅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工程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严格控制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克拉玛依市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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