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克拉玛依金鑫油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点击量: |
2018年 第12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受理了克拉玛依金鑫油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公司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克拉玛依金鑫油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相关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李智斌 设施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镇石油化工产业园 许可证编号:6502030052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071-002-08、072-001-08、900-210-08、900-213-08) 经营规模:5.9万吨/年 有效期限:2018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1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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