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决定向克拉玛依金鑫油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年04月04日 点击量: |
克拉玛依金鑫油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后,我厅对其有关证明材料和经营设施进行了审核和检查,认为其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拟决定向该单位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4月4日至4月11日 举报电话、传真和邮箱:电话(传真):0991-4165420 电子信箱:TRHJGLC@163.com 经办:自治区环保厅土壤环境管理处
附企业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克拉玛依金鑫油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智斌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镇石油化工产业园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071-002-08、072-001-08、900-210-08、900-213-08) 经营规模:59000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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