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第5批自治区生态乡镇和第6批自治区生态村的公示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年01月16日 点击量: |
按照《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和《自治区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自治区环保厅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克伯克于孜乡等 52个乡镇和伊宁市英也尔乡阿拉木图亚村等361个村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对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经核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克伯克于孜乡等 52个乡镇已达到了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建设考核指标要求,伊宁市英也尔乡阿拉木图亚村等361个村已达到了自治区级生态村建设考核指标要求。按照生态示范区创建管理的有关规程,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就拟命名为第5批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名单和第6批自治区级生态村名单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接受反映拟命名乡镇和村有关生态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公示日期:2018年1月17-26日。 电话:0991-4165401(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邮政编码:83006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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