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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保厅环评处关于2018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年07月10日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中Ⅲ区中古29井区滚动开发地面工程

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塔中Ⅰ号气田Ⅲ区南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方案设计生产井数13口(后期侧钻6口)。其中老井利用7口,部署新井6口,后期侧钻6口。原油集输规模500t/d,天然气集输规模10×104m³/d,注水规模400m³/d;新建8井式站外计量点1座,500t/d转油站1座,利用老井集油管线14.5km,新建单井集输管道20.2km,原油外输管道12km;新建天然气集气管道15.7km,天然气外输管道12km(与原油外输管道同沟铺设);燃料气供应管线9.3km;注水干线3.5km,供电线路14.5km。配套仪表、电气、土建等内容。工程采用二级布站,转油站至联合站采用油气分输流程。

钻井施工期控制井场永久占地,减少扰动面积;减少工程施工临时占地,严格控制管线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沿已有道路平行布设;管线埋设避开大型流动沙丘,管沟开挖土壤分层堆放、分类回填;做好泥浆池防渗和完井恢复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行驶路线,禁止私开便道;对井场和站场等永久占地区域地表进行砾石压盖或硬化处理;采取以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分区进行水土流失治理和防风固沙工作;闭井期清理井场设施,对井区生态环境进行恢复;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直接进罐运至塔中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净化处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生产回注水质指标及推荐方法》中的生产回注水质标准。采油废水依托塔三联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的碳酸盐岩注水水质标准,近期排至站外15万立方米蒸发池,远期回注地层处置。;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硬化道路,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须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尘,减缓大气环境影响;运行期计量点、转油站加热炉燃用处理后的干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2排放限值。采用密闭集输流程,加强清管作业及定期检修设备等。无组织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含油污泥、清管废渣等危险废物须交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310张,收回有效问卷300份。有效问卷调查表统计分析表明,86.7%的受访者支持本项目建设,10.3%的受访者有条件支持本项目建设,保护环境,提供就业,3%的受访者表示无所谓,没有不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受访者。

2

克拉苏气田博孜区初步开发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和温宿县境内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总井数19口,其中老井利用4口、新井15口。动用干气地质储量751.99×108m³,凝析油地质储量442.03×104t,建成天然气产能规模17.66×108m³/a,凝析油产能规模为4.32×104t/a。新建集气站3座,支线阀室5座,单井站15座,集气干线74.2km,采气支线33.8km,燃料气管线108km,供电线路185km、光缆线路290.8km及配套的108km道路、通信、供配电等公用工程。

合理规划,尽量减少占地;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恢复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宣传和教育,尽可能减小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钻井废水经“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采出水依托大北天然气处理厂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经带灌作业回收,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集中处理。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散装物料堆放和加盖篷布等措施减缓扬尘污染;运营期本工程实施后,生产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站场加热炉和油气集输过程中的烃类挥发。本工程包括18台加热炉,燃烧天然气产生SO21.729t/a,NOX8.102t/a,烟尘1.037t/a,通过预测,燃气加热炉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 20mg/m3、SO2 50mg/m3、NOX 200 mg/m3)要求;油气集输、处理及外运大部分采用密闭流程,非甲烷总烃挥发量为12.15t/a,井场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要求。定期检查、检修设备、阀门,防止跑、冒、滴、漏发生。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运营期产生的油泥(砂)委托轮南绿色环保站进行回收处理,轮南绿色环保站于2010年取得环评批复(新环评价函[2010]251号),在2014年通过竣工验收(新环函[2014]376),并取得危废运营资质,满足《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8-2017)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克深地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塔里木油田克深作业区风险应急预案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服役期满后,保证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其发生油水层窜层,产生二次污染。

发放340份个人调查表,回收340份,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为332份,有效率为100%。有效问卷调查表统计分析表明,89%的受访者支持本项目建设,11%的受访者表示无所谓,没有不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受访者。

3

大北气田滚动勘探开发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油气开发部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11个区块,动用天然气地质储量1514.69亿方,整体采气速度2.04%,天然气年产规模30.86×108m3。部署井数51口,老井利用8口,部署43口新井中投产利用的为27口。总投产井数35口,其中新井27口(18口开发井,9口探评价井),老井8口(全部为探评价井)。新建大北第2天然气处理厂1座,集气站2座,清管站1座,支线阀室14座,大北进厂截断阀室1座,第2综合公寓1座,新建集气干线76.9km,采气支线81.9km,燃料气管线82.1km,供电线路173.7km、道路104.4km。井流物混输至集气站,在集气站采用轮换分离分别对气、液两相进行计量,计量后的气、液相进入集气干线混输至天然气处理厂。处理厂对来自原料天然气和凝析油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产品天然气通过已建外输系统进入西气东输系统,稳定后的凝析油通过装车设施装车外运。

合理规划,尽量减少占地;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恢复工作;对占用的农田的表土进行单独收集,用于复垦和新垦农田的土壤改造;永久占地的地表应压实并覆盖砾石、碎石等,以防风蚀。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平整土地;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钻井废水经“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间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直接进罐回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后回注地层。采气废水依托大北天然气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处理,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后回注地层。

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散装物料堆放和加盖篷布等措施减缓扬尘污染;运营期本工程实施后,生产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站场加热炉和油气集输过程中的烃类挥发。油气集输、处理及外运采用密闭流程,本项目加热炉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定期检查、检修设备、阀门,防止跑、冒、滴、漏发生。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运营期产生的油泥(砂)委托轮南绿色环保站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至大北地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塔里木油田大北作业区风险应急预案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服役期满后,保证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其发生油水层窜层,产生二次污染。

发放340份个人调查表,回收340份,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为340份,有效率为100%。有效问卷调查表统计分析表明,87%的受访者支持本项目建设,13%的受访者表示无所谓,没有不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受访者。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克拉苏气田克深9区块地面工程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克拉苏气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在试采工程的基础上新建克深9-1、克深9-2两口采气井的钻井及地面工程,采用衰竭方式开发,开发层系均为白垩系巴什基奇克组(K1bs),新建采气支线2.5公里T接进入试采工程中已建的18公里集气干线输至克深天然气处理厂,设置2座单井接入支线阀室,新建供电线路2.5公里;新建集输光缆线路2.5公里,与供电线路同杆架设,新建道路17.5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3.5米。配套建设两口井消防、结构、自控、防腐等工程。油气处理、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依托原有工程。

建设期严格控制站场、管线、道路占地面积,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单井站施工占地控制在100米×100米,完井后占地控制在40米×50米。管线施工作业带宽度8m。道路路基宽4.5米,路面3.5米,施工中扰动两侧各2米范围内。及时开挖,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平整土地;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重点做好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防治等工作。运营期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油,防止土壤污染;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直接进罐回运至塔里木油田钻试修废弃物克拉苏环保站进行处理净化处理,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后回注地层。采出水依托克深天然气污水处理站处理,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后暂存于蒸发池,待2018年克深902、904井水淹后转为注水井回注地层;施工期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硬化道路,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须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尘,减缓大气环境影响;运行期采用密闭集输流程,加强清管作业及定期检修设备等。无组织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工程二开下部、三开产生磺化泥浆和井下作业废水由克拉苏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四开、五开产生的油基泥浆拉运至油基废钻完井液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站处置后形成的成品油基泥浆符合钻井使用要求后资源化利用,剩余固体经处置达标后再加水搅拌形成块状运至克深固废填埋场填埋;本项目含油污泥、清管废渣等危险废物须交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311张,收回有效问卷300份。86.7%的被调查公众支持本工程的建设,10.3%的受访者有条件支持本项目建设,条件为:保护环境和提供就业,3%的被调查者无所谓,无反对意见

5

克拉苏气田克深13区块试采方案地面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克拉苏气田克深区块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工程设计试采井7口,其中探井利用6口(克深14、克深13、克深131、克深132、克深133、克深134),新钻开发评价井1口(克深135),试采规模为111×104m3/d,建成天然气产能3.66×108m3/a,工程建设试采井场7座,支线阀室1座,进厂截断阀室1座,新建试采干线8.9km,试采支干线16.3km,试采支线10.2km,燃料气管线34.9km,新建井场道路共计31km。利用6口探井钻井工程已经完成。

合理规划,尽量减少占地;施工结束后做好地表恢复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宣传和教育,尽可能减小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钻井废水经“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采出水依托克深天然气处理厂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经带灌作业回收,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集中处理。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散装物料堆放和加盖篷布等措施减缓扬尘污染;运营期本工程实施后,生产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站场加热炉和油气集输过程中的烃类挥发。本工程包括7台井口加热炉,燃烧天然气产生SO20.37t/a,NOX3.22t/a,烟尘0.26t/a,通过预测,燃气加热炉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 20mg/m3、SO2 50mg/m3、NOX 200 mg/m3)要求;油气集输、处理及外运大部分采用密闭流程,非甲烷总烃挥发量为2.34t/a,井场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要求。定期检查、检修设备、阀门,防止跑、冒、滴、漏发生。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运营期产生的油泥(砂)委托轮南绿色环保站进行回收处理,轮南绿色环保站于2010年取得环评批复(新环评价函[2010]251号),在2014年通过竣工验收(新环函[2014]376),并取得危废运营资质,满足《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8-2017)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克深地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塔里木油田克深作业区风险应急预案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服役期满后,保证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其发生油水层窜层,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评价单位内无村庄等人群集中区分布,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311张,收回有效问卷300份。86.7%的被调查公众支持本工程的建设,13.3%的被调查者无所谓,无反对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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