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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保厅环评处关于2018年6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年06月28日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8日-2018年7月4 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鸿业化工投资有限公司15万吨/年煤焦油加氢工程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区南侧的伊吾工业园(综合能源产业区)内

新疆鸿业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煤焦油预处理及分馏单元,煤焦油及预处理生产规模15万吨/年,设计主要产品主要为酚油、蒽油,副产沥青、炭黑原料和轻油,现状已建成;二期工程建设热解煤气制氢和焦油加氢单元,氢气生产能力18000立方米/小时,煤焦油加氢生产15万吨/年,设计主要产品为氢气、轻质化煤焦油1#、轻质化煤焦油2#、加氢尾油,副产低分气、解吸气、干气、液化气、硫膏、液氨,现状未建设。储运工程包括罐区、装车系统及气柜等。公辅设施包括软水站、火炬系统,输气管网、办公生活、供水、排水、供热及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及环境风险等污染治理设施。厂区占地面积246500平方米,总投资233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3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5%。

运营期一期工程中的蒸汽锅炉燃烧废气与导热油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煤焦油渣裂解处置设备燃烧室产生燃烧废气统一经除尘+双碱法脱硫+复合式(SCR+SNCR)联合法脱硝设施处置后经30m高排气筒外排,废气中烟尘、SO2、NOx浓度需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排放限值。管式加热炉燃烧废气经除尘+双碱法脱硫+复合式(SCR+SNCR)联合法脱硝设施处置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烟尘、SO2、NOx浓度需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排放限值;二期工程中各加热炉及蒸汽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各加热炉的燃烧烟气采用烟囱高空排放,加热炉燃烧产物中各污染物排放需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对于加热炉烟气的排放要求,蒸汽锅炉燃烧产物中各污染物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溶剂再生工段、酸性水汽工段产生的酸性气输送至新疆广汇新能源厂区硫化氢提浓装置进行深加工处理。生产过程中各塔顶及容器所排放的含烃气体(包括干气、低分气和解吸气)加以回收,并经脱硫后供全厂各加热炉、蒸汽锅炉等使用。装置区废水收集装置密闭化,采样使用密闭的自动采样器,易泄漏设备、管线连接采用泄漏率低的密封方式,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将定期检测、及时修复,全厂范围内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储罐维护保养采取控制来料温度,尽量采用高液位储存,定期检查罐的密封情况,特别是机械呼吸阀和液压安全阀等,发现漏洞,及时修理。装卸车采用大鹤管、密闭液下浸没式装车方式,并设置油气回收设施。酸性水采取密闭管道输送与储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加盖,采用封闭结构,设置恶臭气体抽气、集气系统,收集的恶臭气体送至厂内加热炉燃烧处置。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中表4排放限值,硫化氢和氨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限值。本项目运营期一期工程生产废水与粗酚精制工程生产废水共同排入厂区一期配套建设的3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后用于厂区循环冷却补水。二期工程酸性水汽提装置产生净化水,其中4.66m3/h返回至煤焦油加氢段作为工艺注水,剩余6.75m3/h净化水与含油废水、含盐废水排入厂区二期配套建设的23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后用于厂区循环冷却补水。生活污水由园区已建成的排水管网排至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冬储夏灌。在各生产装置区、贮运管线等一般污染防治区均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在项目区和地下水下游区域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催化剂、废瓷球、溶剂再生过程滤下物、废包装、污水处理站脱水污泥及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场暂存后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硫膏采取外售方式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合理布局厂内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等工作。合理布设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设备,防止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积聚;加大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500张,收回有效问卷500份。90.4%的被调查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9.6%表示不关心,无反对意见。

2

新疆鸿业化工投资有限公司2万吨/年粗酚精制工程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区南侧的伊吾工业园(综合能源产业区)内

新疆鸿业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粗酚精制生产设施(1#粗酚精制单元、2#粗酚精制单元),生产规模2万吨/年,其中苯酚6874吨/年、邻甲酚1135.5吨/年、间(对)甲酚2374吨/年,二甲酚914.7吨/年,副产高温酚(粗制三甲酚)8547.5吨/年。储运工程包括罐区、装车系统等。公辅设施包括办公生活、供水、排水、供热及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及环境风险等污染治理设施,目前已建成。厂区占地面积2465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万元,占总投资的6.27%。

运营期1#粗酚精制单元、2#粗酚精制单元蒸馏过程中产生的蒸馏不凝气经各单元配套的真空捕集器收集后,经真空泵抽出释放到碱液层吸收脱除气体中的酚,通过60m高排气筒排放,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项目物料均采用固定顶罐进行储存,罐区呼吸阀设置废气导气管路,将呼吸废气导入碱吸收塔,产品储罐(苯酚、邻甲酚、间对甲酚和和二甲酚)采用负压储存,项目设备、物料输送管道及泵的密封处采用石墨材质密封环,厂界处非甲烷总烃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排放限值。本项目运营期含酚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厂区焦油加氢一期工程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后用于厂区循环冷却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园区已建成的排水管网排至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冬储夏灌。在各生产装置区、贮运管线等一般污染防治区均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在项目区和地下水下游区域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高温酚为粗制三甲酚,作为产品外销;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合理布局厂内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等工作。合理布设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设备,防止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积聚;加大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500张,收回有效问卷500份。90.4%的被调查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9.6%表示不关心,无反对意见。

3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低碳循环经济园区废水零排放项目

新疆准东五彩湾煤电煤化工产业带规划区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低碳循环经济园区废水零排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煤电煤化工基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厂区预留用地内,装置建设地点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14'29.34",北纬44°53'38.76",项目性质为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处理规模为2×35m3/h的废水零排放装置,装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热系统、强制循环蒸发系统、蒸汽热力压缩系统、后处理系统以及配套均质均量池,均质均量池容积约2000m3。工程占地8500m2,其中废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8400m2,均质均量池占地面积100m2项目总投资为9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不使用煤或天然气等燃料,只有装置排放的不冷凝气,主要成分主要为二氧化碳、氧气等;均质均量池中的浓盐水基本无异味。严格落实并强化废水处置措施。浓盐水经过处理后,水质得到有效净化,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相关标准,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排入均质均量池,与本项目源液一同处理,因此不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产生直接的影响。严格落实场地防渗措施。有效防止事故工况对该区地下水的污染,对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各种泵类设备均采取减震措施,经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后,可确保作业场所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结晶盐全部回用于化盐岗位,均质均量池池底淤泥进行定期清理,运至吉木萨尔县神彩东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堆存场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采用问卷调查和网站公示的方式。从公众对本项目的支持态度来看,95.7%的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赞成态度,4.3%的公众表示无所谓,不关心,无人反对。

4

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高新农业产业园内

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城建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高新农业产业园内西北部,坐标为:东经87°06´51.99",北纬44°12´51.88"。项目为新建,总占地面积130 亩,建设规模为0.5万m3/d,项目采用预处理单元采用“格栅+曝气沉砂”工艺,生化单元采用改良“CAST生化池”工艺,深度处理单元采用“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方案。建设项目内容及组成:①污水处理构筑物有: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细格栅间及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膜格栅、深度处理间、接触消毒池、清水池。②污泥处理构筑物: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③附属生产建构筑物:二氧化氯设备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④附属生活建构筑物:综合楼、传达室及大门。项目总投资7435.27万元,环保投资为193.17万元,占总投资的2.6%。

(一)严格落实并强化恶臭防治措施。项目脱泥间、粗细格栅间等有组织臭气采用高能离子除臭装置处理恶臭物质,经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空,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H2S0.33kg/h、NH3 4.9kg/h)标准要求。无组织污恶臭染,本项目采用绿化带、局部加盖的方式减少恶臭源强度。经治理后,本项目无组织NH3、H2S厂界外浓度均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污水处理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H2S 0.06 mg/m3,NH3 1.5 mg/m3标准浓度限制。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定为300m,针对本项目性质及运行情况,在本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人群集中居住区、食品药品加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的办公生活设施等环境敏感目标。(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在正常运行状况下,预处理单元采用“格栅+曝气沉砂”,生化单元采用“CAST”工艺,深度处理单元采用“高密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脱水”,消毒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用园区绿化及企业回用,冬季本项目出水排入中水库用于冬储夏灌,出水不外排。本项目建设事故调节池1座,位于项目大门西侧,规模为41.05m×20.84m×4.5m。事故池调节池将作为事故风险应急设施,以及不确定因素下作为废水贮存场所,将事故风险限制在厂区内。同时本项目在进水口、出水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在线监控执行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并与环保部门监测网络联接,使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处在环保部门实时监管范围内。(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车间采用封闭式,墙体采用隔声墙,敷设吸声材料;选用技术先进、性能质量良好、同类成品中声级较低的设备;设备基础减振,风机在进出风管道安装消声器,机壳及电机加装隔声罩。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四)根据《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要求,专门处理工业废水(或同时处理少量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能具有危险特性,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合理的处置。经鉴别为一般固废时,可与生活垃圾均送往昌吉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如为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脱水污泥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渗漏、防散落,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应注意遮盖,防止污泥散落影响道路卫生及周围环境。本项目的生活垃圾及格栅废渣拉运至昌吉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五)厂界四周、污泥脱水机间、污泥调节池四周设置绿化带、采用“乔木+灌木+地被”搭配的绿化方式,发挥出吸尘(味)、降(隔)噪声的效能。

公众参与采用问卷调查和网站公示的方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表280份,收回调查表264份,其中13份无效,有效调查表份数为251份,其中有90.4 %表示十分必要该项目的建设,9.6%表示改项目的建设必要程度一般,无人反对。

5

鲁克沁油田污水处理扩建工程

吐鲁番市鄯善县鲁克沁油田玉北脱水站外东侧预留场地

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鲁克沁采油厂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用“气浮+生化处理+两级过滤”工艺,处理鲁克沁油田西区和北一区采出水,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方/天。项目新建1000方除油罐2座、1200方调节池1座、微生物生化反应池1座,沉淀池2座,缓冲水池1座、气浮机2套、污油回收泵2台(一用一备)、过滤提升泵2台(一用一备)、污泥提升泵2台(一用一备)、单罐双泵型撬装加药装置6套;将玉北脱水站现有1套过滤器改为并联运行,作为一级过滤器使用,新建二级改性纤维球过滤器1套,500方滤后污水罐1座,与现有注水缓冲罐并联使用;新建3台罗茨风机为微生物反应池和调节池供空气(开2备1);新建污泥污水输送管线3.0公里;配套仪表、供电、土建、暖通、给排水、防腐等公用工程。项目新增永久占地面积为12540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总投资4286.16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施工期通过设置工棚遮挡,定时洒水抑尘,地面临时硬化,土石方及时回填,加强车辆管理,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须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尘,减缓大气环境影响;运行期处理装置和储罐均采用密闭流程,加强对各设备、阀门、管线进行定期检修。本项目无组织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4.0mg/m3。恶臭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处理的是鲁克沁油田的采出水,处理后水质达到《碎屑盐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规定的回注标准后全部回注地层。运营时产生的过滤器反冲洗排污水通过管网排入已建站外1000立方污水池,由污水泵回收至主流程处理,不外排。建设单位须对注水井采取固井措施,确保井壁不会发生侧漏,有效隔离含水层与井内回注水的交换,有效保护地下水层,对回注水实现有效封堵。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防渗设施安全。在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域均须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在厂区上下游区域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实时监控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本项目距最近的坎儿井约5.5公里,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坎儿井保护条例》的中要求对坎儿井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本项目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须交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与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对接机制,形成联动具体实施方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采用高质量的输送管线和先进的监控手段,加强环境管理,防止管道泄漏,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300张,收回有效问卷300份。93%的被调查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7%表示不关心,无反对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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