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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保厅环评处关于2018年6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年06月21日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春风油田排612扩边沙湾组产能建设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前山涝坝境内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前山涝坝镇境内,西南距离春风二号联合站约3km,隶属采油管理三区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84°43ˊ~84°46ˊ,北纬45°10ˊ~45°11ˊ。工程新增永久占地面积2.2hm2,临时占地面积7.4 hm2。

主体工程包括:钻井工程、原油集输工程及相应的配套工程。共部署总井数18口,新钻16口,利用老井2口,实施后区块新增产能2.69×104t/a。

新建注气管线5.45km,配套电力、防腐、通信等工程;在春风二号联合站储油罐区北侧扩建1座20000m3储油罐。新建集油管线4.92km。原油集输至春风二号联合站处理,采出水及井下作业废水均依托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水资源化深度处理工程处置。

总投资83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4.4万元,占总投资的6.77%。。

严格控制工程施工临时占地面积,要求单井钻井期井场占地面积为80m×60m,完钻后采油井永久占地面积40m×30m;严格限定管道施工范围,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和路线,严禁占用一级公益林地,占用其他公益林地的在开工前应征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对占用林地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偿;落实退役期井场清理和生态恢复措施;巡井道路宽6.0m,扰动范围界外各2m;加强对油田范围内梭梭等保护植物的保护,管线及井场施工尽量避让。对井场、管线及道路周围或两侧等施工扰动范围采用人工撒播土著草籽的办法进行植被恢复;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平整、恢复工作。钻井废弃泥浆和岩屑采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系统”收集后依托克拉玛依前山鑫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万t/a废弃钻井泥浆处理项目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油泥(砂)等。项目油泥(砂)产生量约1.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划分,油泥(砂)属于矿物油类属危险废物(编号HW08)。运营期对产生的油泥砂进行及时回收,并加强监督力度,最大限度控制油泥砂的产生。项目运营期井下作业时应带罐操作,并配备清洁作业平台,使落地原油回收率达到100%。含油污泥委托克拉玛依市克利达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具有危险废物(编号HW08)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井下作业废水和油藏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产生量为810m3/a,井下作业废水严禁直接外排,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送春风二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运行期油藏采出水最大6.59×104t/a。油藏采出水采出水依托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水资源化深度处理工程处置,达到注汽锅炉进水水质要求后作为排612、排601-20等区块注汽站用水,多余部分回注地层,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有关标准。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村庄等人群集中区分布,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调查问卷300张,收回有效问卷297份。74.1%的被调查者支持本工程的建设,24.9%的被调查者表示有条件支持,1%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没有不支持本工程建设的受访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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