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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保厅环评处关于2018年5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年05月28日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GW单晶硅拉棒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新源县工业园(A区)新型环保产业区

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我厅于2017年1月以《关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GW单晶硅拉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函〔2017〕139号)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项目拟进行重大变更,主要变更内容有:同步建设一期、二期工程;将9个拉晶车间调整为8个,将循环冷却水系统数量由9套减少为8套;取消建设回用水站,将切方工艺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将2套二级洗涤塔酸雾净化系统变更为1套四级洗涤塔酸雾净化系统,风量由6000m3/h调整为60000m3/h。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GW单晶硅拉棒建设项目变更后仍位于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工业园(A区)新型环保产业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以免洗多晶硅为原料,采用单晶炉直拉法生产单晶硅棒,生产规模为年产8.5英寸单晶硅棒5GW(2.5万吨)。生产工艺可分为备料、拉晶及单晶硅棒切方三个单元。备料单元包括分选工段,酸洗、漂洗工段,超声波清洗、漂洗工段,甩干、烘干、包装入库工段;拉晶单元包括拆炉、装炉、抽空、熔料、引晶、放肩、转肩、等径生长、收尾、降温及停炉等工段;单晶硅棒切方单元包括截断、粘棒、切方、清洗、滚圆倒角、包装等工段。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7%。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酸洗工段酸雾废气,安装1套酸雾净化系统,集气率不小于99%,采用负压操作+四级洗涤塔循环喷淋洗涤吸收处理酸性气体。净化塔风量为60000m3/h,净化后的HF、NOx等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废气分别经几个?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拉晶单元熔料工段在抽真空的同时充排氩气,各单晶炉排气经自带的过滤器过滤后经自带排气筒排空。本项目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涉及的居民53户,应在项目投产前全部搬迁完毕。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建筑物。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切方废水经压滤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含氟废水排至含氟废水处理站单独处理,处理站采用二级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排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其他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化验室排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不可预见废水等)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排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废(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后暂时排至新源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采取分区防渗的措施,厂区设置2座250m3消防事故水池。要求地下水监测?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运营期危险废物有:酸洗废液和废弃的真空泵油分别临时贮存在桶中,并放置在危险废物仓库内,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废坩锅由坩锅供应厂家定期收回。锅底料、头尾料、边皮料均返回工艺中再次利用。滤饼作为冶炼级硅粉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均运往新源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等。运营期各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工业园区应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设置2座250m3防渗事故水池容积。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对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采取网站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有效回收468份,有效回收率93.6%。统计结果显示:90.58%的被调查者同意项目建设,9.42%的被调查者持无所谓态度,无反对意见。评估期间,我中心采取抽查方式对部分被调查者进行了电话回访,受回访的被调查者均表示同意本项目建设。

2

新疆叶河酒业有限公司800t/a白酒生产项目

疏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齐鲁工业园

新疆叶河酒业有限公司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叶河酒业有限公司800t/a白酒生产项目位于疏勒县南疆齐鲁工业园区昆仑路8号,场址东侧为昆仑路、南侧为喀什五环纸塑有限公司(已停产)、西侧为新疆泰缔信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停产)、北侧为黄河路。本项目建设性质为迁建(新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6°01′7″,北纬39°24′25″。项目区最近居民点为厂区东侧0.9km处的新村,南侧约0.7km处有Ⅲ类水体排孜阿瓦提河。本项目迁建后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不变,采用固态法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为800t/a浓香型白酒。厂区总占地面积15269.64 m2,总建筑面积3334.31m2。厂区绿化面积3053.93m2,绿化率为20%。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包括改造厂区内现有生产车间(1间)、办公室(12间),新建发酵车间(1间)、蒸馏车间(1间)和粮库(1间)。辅助及公用工程包括燃气锅炉房(1间)和门卫室(1间),均为利旧;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站(1座)和酒糟固废暂存池(1座)等。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料破碎、配料、控蒸汽润料、冷却、加曲、蒸馏、勾兑、灌装封口。生产设备包括:粮食破碎机、发酵池、风冷冷却器、蒸锅、保温贮存罐、微孔精滤机、全自动翻转冲瓶机、全自动高精度外调灌装机、塑防压盖机、输送线等。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水源为园区给水管网,总用水量为4941.84m3/a。本项目生产用蒸汽及办公取暖由自备燃气蒸汽锅炉供给。本项目全年共有两个生产期:3月中旬~7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年生产天数210天。劳动定员30人,生产期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34%。

本项目破碎机配置有1台袋式除尘器收集和处理破碎粉尘,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采用一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为厂区供暖和生产供汽,安装低氮燃烧器,SO2、NOX和烟尘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设置在厂区北侧,距生产区较远,为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地上部分进行绿化。本项目生产中的黄水和锅底水回用,排放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蒸锅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蒸馏工具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纯水机排水。其中蒸锅清洗废水为高浓度工艺废水;蒸馏工具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为中低浓度工艺废水;其余废水均为低浓度废水。运营期厂区内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10m3/d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厌氧消化+SBR+砂滤处理工艺,符合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5-2010)要求。项目生产、生活废水产生量1436.17m3/a,运营期高浓度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后和其他中低浓度废水一起排入污水系统后续处理单元,废水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0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疏勒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在厂区总体布局上充分考虑噪声源与厂区内其他功能区噪声敏感保护目标的隔离;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隔振、减振和消音措施;对因设备振动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阻尼和隔振措施的,如加装弹性橡胶衬垫等;灌装线底部加减震垫。对工人直接接触的噪声设备,采用隔声耳罩或隔声操作间。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噪声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明显的噪声污染,其生产噪声对外界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酒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弃包装箱(盒)、破碎酒瓶、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产生量分别为酒糟2792.49t/a;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0.22t/a;废弃包装箱(盒)0.5t/a;碎酒瓶1t/a;污水处理站污泥4.6t/a;生活垃圾6.3t/a。本项目产生的酒糟外售四川肥神集团喀什宇丰实业有限公司作为饲料生产原料回收,酒糟日产日清,厂区内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原料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废弃包装物外售废品收购部门;碎瓶渣经收集后运送至疏勒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污泥拟送给附近村民作农田肥料回用;生活垃圾袋装化后送至疏勒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源为白酒储库;乙醇最大储存量为395.5t,未超过易燃液体临界量为5000t,因此没有构成重大危险源,且不在环境敏感地区。对于生产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工况,要求设计中均要采取有效的应变措施,从工程控制:储酒间四周设置围堰进行围挡,厂区内设1座容积为300m3事故应急池。环评报告建议企业尽快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指导企业更好的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本次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放100份,并及时收回99份。网上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调查表明:98.99%的被调查公众支持项目建设,1.01%的公众持无所谓态度,被调查的公众中无人反对该项目的建设。

3

托里县金福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依尔金矿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

托里县铁厂沟镇

托里县金福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托里县金福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依尔金矿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铁厂沟镇境内。尾矿库中心坐标东经84°58′43″,北纬46°01′58″。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新疆托里县金福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t/d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获得新疆环保厅批复(新环函〔2016〕20号)。2016年11月通过了新疆环保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新环函〔2016〕1980号)。年处理尾矿66万t,月产金75.29kg(828kg/a)。本项目在现有尾矿库的基础上进行加高扩容,位于选厂东南侧1km处,现尾矿库为平地型尾矿库,采用废石一次性筑坝,坝顶标高695m,总坝高26m,内外坡坡比均为1:2.0。本次设计在原尾砂滩面敷设1.0mm及2.0mmHDPE膜,之后尾砂采用干式堆存,最终堆积标高725m,堆积坝高30m,总坝高56m,新增库容255.73×104m3,总库容502.56×104m3,在坡面采用碎石护坡。配套建设氰化物尾矿浆无害化处理工程:磨浸车间排出的氰化尾矿浆输送至选厂的矿浆缓冲槽,然后采用因科法(二氧化硫-空气法:在碱性条件下,以二氧化硫和空气的混合物为氧化剂、铜离子为催化剂。去除废水或氰化尾矿浆中氰化物的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输送入尾矿压缩车间,后经隔膜板框压滤机将水份压滤回收到回水池用水泵返回厂内重复利用。尾矿压滤为滤饼后排放,滤饼含水率约为20%左右,压滤后的尾矿滤饼采用皮带机输送至尾矿库堆存。配备库区专用喷淋设施防止尾矿库起尘。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生产日数为330天,生产人员每日三班,每班8小时,管理人员,每日一班,每班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为3255.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51%。

本项目尾矿坝及压滤车间处于建设过程中。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与机械尾气,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物料统一存放,并采取盖棚等防风遮挡措施;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定时对相关路段洒水处理,在大风天气情况下,禁止地基开挖、粉状物料装卸等引发扬尘的施工活动。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尾矿库扬尘。项目尾矿库为平地型堆场,建设一套喷淋系统,采取洒水降尘,降尘率可达80%,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TSP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车间废水、尾矿库渗滤液。尾矿浆经无害化处理后,送至压滤车间脱水,脱出的澄清水排至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尾矿含水率较低,产生的渗滤液很少,若因下雨、洪水等原因产生的渗滤液回用于选矿厂,不外排。按照《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中关于氰渣尾矿库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本次尾矿库需在原尾矿库库区尾砂滩面由下至上敷设1.0mm及2.0mmHDPE膜。正常条件下,尾矿库对地下水环境不产生影响。若尾矿库防渗层发生泄漏,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距离尾矿库500m处,污染物基本被稀释及自净。而本项目周边的供水水源地位于尾矿库5.9km处,远大于500m且位于尾矿库上游,故尾矿库的渗漏不会对水源地产生影响。在尾矿库周边设置5处监测井进行监测,现状已有3处监测井,本次新增两处监测井。本项目设备噪声源包括水泵、压滤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物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噪声源等措施,可使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尾矿砂。尾矿产生量约为66万t/a,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提伊尔矿区尾矿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危废代号:092-003-33),尾矿浆采用因科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输送入尾矿压缩车间,后经隔膜板框压滤机将水份压滤至滤饼含水率约为20%左右,采用皮带机输送至尾矿库堆存。本次扩容采取在原尾矿库库区尾砂滩面由下至上敷设1.0mm及2.0mmHDPE膜。两层膜之间布置两条十字交叉的检漏层,检漏层采用复合排水网(200g/m2土工布-12mm三维排水网-200g/m2土工布),排水网宽度为2m。使其防渗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规定。尾矿库服务期满后应及时闭库,拆除地面废弃建筑物,对项目区进行平整后地表进行绿化或自然封育。尾矿库闭库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尾矿库稳定性,尾矿库防洪能力满足《尾矿库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证尾矿库闭库后长期安全稳定。闭库后的尾矿库必须做好坝体等设施的维护,严禁在尾矿坝和库内进行乱采、滥挖、违章建筑和违章作业,严禁在尾矿库区域附近直接取土。本项目为金矿尾矿库,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8.1),提伊尔矿区尾矿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危废代号:092-003-33),氰化物属于剧毒危险物,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关于风险评价级别的确定依据,本项目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一级。矿区内地势北高南低,形成坡度一般的山前倾斜面,地形起伏不大,尾矿库地势为东北低,西南高,库区东北方向有一条起伏不大的沟谷,如果因洪水等发生尾矿库溃坝、缺口等事故,尾砂最可能下泄的方向就是顺着所在地沟谷向东北方向直流而下。由于库内尾矿砂处于压实状态,环境污染主要载体为废水,废水夹杂尾矿砂首先沿地势直线冲刷,然后受地形缓冲力影响向两侧呈扇形分布,由于尾矿库设计封场坝高较高,最高坝高为56m,本次堆积坝高30m,且所在地沟谷坡度不大,发生事故时,尾矿废水及尾矿砂下泄速度较小。尾矿库远离河谷并且在两者之间有高坡阻挡,事故废水最终去向主要为地表渗透。为进一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的危害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由于尾矿库生产年限较长,为防止土工膜裸露在空气中长时间日晒、雨淋、风吹导至老化损坏,应按设计做保护层并定期检查。为防止事故状态下尾矿水四处漫流,造成环境污染,已设置事故池(250m3),在尾矿库上游、下游设5眼观测井,尾矿库周围设铁丝网围栏,以防生畜以及非工作人员进入,并按要求设警示牌。

本项目采用网络公告、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发放调查表313份,收回313份,统计结果显示:98.7%的被调查者支持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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