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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保厅环评处关于2018年5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年05月07日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57日-20185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若羌县塔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

若羌县城东南14公里处的塔东工业园区。

新疆旭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若羌县塔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位于若羌县城东南14km处的塔东工业园区外西北约500米处,总占地面积为4200平方米,场址四周均为荒地。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包括新建排水管网总长4600m,新建检查井120座;新建500m³/d污水处理厂1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格栅间、化验室、中控室、药剂库房、脱水机房、一体化设备间及各主要构筑物等。2.辅助工程,配套建设变配电间、值班化验室等。3.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通风、供暖系统等。4.环保工程,主要为恶臭气体处理、噪声控制以及固体废弃物处置装置等。该工程设计废水处理规模500 m³/d,采用“三级处理工艺”方案。工程总投资约10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3万元。

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和噪声污染,妥善处置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厂区固废清理和绿化、硬化工作。落实运行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臭气源采取收集进行活性炭吸附措施。污水处理产生的脱水污泥需鉴别属性,并根据属性确定最终处置方式。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订完善的预防事故应急预案,配套建设调节事故池,防止各种事故带来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共发放公众调查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占被调查者总数的90%,无反对意见。

2

新疆和硕县清水河伯斯阿木水库工程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境内。

和硕县水利局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和硕县清水河伯斯阿木水库工程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境内。工程坝址位于清水河出山口,距下游克尔古提水文站测验断面约0.6km,距和硕县城约17km。工程主要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坝、表孔溢洪洞、导流兼深孔泄洪洞、灌溉放水洞和生态放水管等建筑物组成。最大坝高108.5m,坝长218m。水库总库容2530.7万m3,正常蓄水位1484m,具有不完全年调节性能。工程建成后,通过水库调蓄,可调整清水河灌区供水结构,缓解灌区地下水超采问题。工程总投资为66011.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73.3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38%。

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植被的破坏;避开野生动物觅食和休息时间爆破;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恢复措施。工程弃渣应运至规定的弃渣场,控制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严禁各种垃圾和污水进入清水河。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迹地清理、土地平整、自然植被恢复及绿化工作。制定水库蓄水及运行期下泄流量生态调度方案,落实水库生态流量下泄措施。采取鱼类增殖放流,鱼类增殖站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制定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并编写环境监理报告,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共发放公众调查问卷160份,收回有效问卷153份,回收率95.6%,无反对意见。

3

新疆协鑫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工业硅项目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

新疆协鑫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以硅石、洗精煤、木块、石墨电极等为原料生产工业硅,总生产规模20万吨/年,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生产规模工业硅(块状)2万吨/年、工业硅(粉状)10万吨/年,副产微硅粉5.8万吨/年,余热发电量19000万千瓦时/年;二期工程生产规模工业硅(块状)8万吨/年,副产微硅粉3.8万吨/年,余热发电量13000万千瓦时/年。总投资约2825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41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2.4%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⑴硅石破碎工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通过25高排气筒排放。⑵木块筛分工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通过35高排气筒排放。⑶配料上料工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吸尘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通过35高排气筒排放。⑷矿热炉烟气和出硅口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矮烟罩+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除尘+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收集率>99.9%,除尘效率>99%,脱硫效率>60%,脱硝效率>40%,通过45高烟囱排放。⑸精炼铸锭工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移动侧吸式集尘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通过35高排气筒排放。⑹成品破碎工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吸尘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通过35高排气筒排放。⑺硅粉加工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破碎机密闭收尘,除尘效率>99%,通过35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的表5限值。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矿热炉主厂房无组织粉尘、原料堆存无组织粉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为:硅石、洗精煤、木块等含粉状原料贮存在密闭仓库内,地面硬化,设置喷雾洒水设施,作业时洒水降尘;各原料的物料转运点、成品破碎点均设在室内;装卸料点和输送廊实现封闭;微硅粉采用袋装、罐装方式在仓库临时储存;冶炼硅渣放储存采用地面硬化堆棚堆放暂存,装卸时洒水降尘;厂内道路路面全部硬化,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设绿化隔离带。采取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的表7限值。运营期废水主要为:⑴矿热炉炉体及变压器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5/小时,主要污染物为盐类,作为硅石冲洗、厂区绿化和路面抑尘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⑵硅石清洗废水400/小时,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泥渣,排入厂区冲洗水处理站处理。⑶软水装置排水20/日,主要污染物为盐类,作为硅石冲洗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⑷生活污水5.4/小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冲洗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400/小时,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工艺,澄清水排入厂区回用池,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50/小时,采用“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配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灌溉期用于厂区绿化,非灌溉期排入厂内12000立方米废水池储存,不外排。地下水防渗措施:厂区采取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渗结构区主要包括净环水及浊环水循环水池、沉淀池、污水站池构筑物、事故水池,采用三合土+10厘米水泥+环氧树脂防渗,四壁用砖+水泥硬化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米/秒;一般防渗结构区主要包括工业硅原料堆棚、洗精煤仓、工业硅生产主车间、临时堆棚,采用三合土+10厘米水泥+环氧树脂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米/秒;厂内道路等采用水泥进行硬化。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电机、各类风机、余热发电机组、空压机、机泵等设备噪声,源强为8595分贝。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各连接部位安装弹性钢垫或橡胶衬垫;风机采用隔音罩和加装消音器;汽轮发电机组采用阻抗型复合式消声器,轴流风机选用阻性片式消声器,汽轮机—发电机设置机房,采取机房顶部开窗,壁面作吸声处理,采用穿孔板共振吸声结构;选用吸声、隔声建筑材料;厂界四周设绿化隔离带。采取措施后,厂界处昼、夜噪声预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⑴脱盐水装置废交换树脂2.4/年,每年排放1次,属于HW13类危险废物,由树脂生产厂家在更换新树脂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贮存。⑵炉体及线路维修产生废机油3/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储存库,最终委托准东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⑶SCR脱硝装置废脱硝催化剂10/年,属于HW50类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储存库,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⑴硅石破碎工序收尘75.65/年、木块筛分工序收尘403.46/年、配料上料工序收尘8170/年,作为配料回用于生产。⑵硅石水洗泥渣1000/年,经压滤脱水后,含水率80%,暂存于厂内临时堆棚,最终部分用于厂区绿化补充用土,剩余部分作为建材原料外售。⑶矿热炉烟气净化系统收尘95800/年,加密袋装,作为微硅粉出售。⑷精炼铸锭工序收尘1388.8/年,作为配料回用于冶炼生产。⑸成品破碎工序收尘1824.8/年、硅粉加工工序收尘1824.8/年,作为副产品外售。⑹矿热电炉硅渣、精炼硅渣10261/年,暂存于厂内临时堆棚,最终作为副产品外售。⑺废电极27/年,暂存于厂内电极库房,作为电极原料由电极生产厂家回收。⑻矿热电炉废耐火砖180/年,暂存于厂内临时堆棚,外售给建材厂、耐火材料厂等处置。⑼空压站废分子筛2.4/次、变压吸附制氧站废分子筛2.4/次,均为每23年更换一次,由分子筛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72/年,收集后定期交由开发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厂区总平面布置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生产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配备消防设施;设置事故池,用于事故废水收集,容积不小于400立方米,收集废水待事故排除后进行处理,严禁不达标废水排放;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并定期检修;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本项目采用网络公告、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发放调查表500份,收回有效表454份。统计结果显示:所有的被调查者均支持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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