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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质量审核与评估自查工作
来源: 作者:伊宁县环保局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点击量:

  为确保清查数据质量,推动下一步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不断修正、补充、完善相关信息,伊宁县成立了以污普办普查指导员为自查领导小组,对伊宁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完成情况开展质量审核与评估自查工作

  伊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涵盖工业源、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集中式处理(处置)设施、油品仓储加油加气站、建成区外(景区)住宿餐饮业和工业园区7类源。伊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分为三个片区,此次自查采取三个片区相互交叉的方式开展质量自查:二片区核查一片区、一片区核查三片区、三片区核查一片区。

  实地自查结束后,在县环保局三楼会议室,各组成员按照实地自查情况与核定目录数据一一进行了对照核实,仔细自查了伊宁县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组织准备、污普宣传、经费落实、普查员“两员”选聘及持证上岗、入户调查和清查、清普查表填写和数据上报、档案管理等情况。

  此次伊宁县共自查143个源,分别为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2个、入河(湖、库)排污口3个、建成区外(景区)住宿餐饮业2个、生活源锅炉19个、生活源集中式处理(处置)设施8个、工业源删除名录34个、工业源确定名录71个、加油加气站、油品仓储4个。经自查伊宁县在报表信息填报错误率和废表率上有待提升。

  根据各片区核查出的反馈意见,污普办要求各普查员要坚持“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原则开展清普查,针对此次普查清查发现问题,普查指导员要及时督导普查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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