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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完成清查建库工作
来源: 作者:昌吉州环保局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点击量:

  为做好昌吉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昌吉州污普办克服了清查范围广、数量多、时间紧、人手不足等问题,从四个方面着手,全力推进清查建库工作,按时完成清查建库工作,为全面实施普查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昌吉州及辖区七县市、三园区均已根据自治州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本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本级环保局,均按要求编制了本级普查实施方案;各县市(园区)污普办(除木垒县)经费均已到账,共计534.25万元;各县市(园区)污普办共抽调专(兼)职人员79人开展清查普查前期工作。

  二是快速动员,组织得力。配合自治区污普办专家集中对7县市3园区的89名普查指导员、261名普查员进行统一的普查清查培训。各县市、园区按照全州统一部署,组织普查人员依托州、县市(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清查小区,开展地毯式现场清查。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辖区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积极购买第三方服务,按时完成昌吉州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以及数据上报工作。

  三是强化督查,措施有效。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纳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每月督察之中,从党委政府的层面推进昌吉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度,确保场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是齐心协力,成效显著。在全州各级污普办及普查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现场清查工作,截止目前,已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其中工业源2646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2家、加油加气油品仓储233家、生活源锅炉642家、工业 园区(工业聚集区)18个、建成区外(景区)住宿餐饮业151家、入河(湖、库)排污口20个。

  下一步,昌吉州将做好迎接国家、自治区污普办对昌吉州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的质量核查,通过验收后,昌吉州污染源普查工作将进入全面普查阶段,按照验收后自治区确定的普查名录库,开展普查填表,为昌吉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理论数据和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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