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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用“小网格”解决污染源普查“大问题”
来源: 作者:阜康市环保局 时间:2018年07月04日  点击量: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辖区内个别地方面临人力不足、能力不足等困难。阜康市结合网格化监管工作,推动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从2017年起,阜康市就按产业园区、乡镇、市区、景区定位于相应管理网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要求,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监管格局,将污染源按其地域属性纳入监管网格之中,并推动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

  一是通过网格全面了解污染源信息。摸清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建立健全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服务管理决策。通过建立网格化信息平台,掌握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实现对污染源的全覆盖,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通过网格解决污染源普查人员不足的问题。对于各乡镇、社区等,明确设立了网格管理员。这些网格管理人员熟悉当地情况,法治意识、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较强,具有污染源普查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阜康市环保局积极将这些人员充实到普查队伍中,并加强培训。对于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网格管理员,进行适当奖励。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网格管理员召开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会,集中将工作中遇到的热难点问题和存在问题在会议上讨论,定出综合解决措施,增强各科室,领导之间的相互沟通、协调作用,形成工作上你追我赶的良性循环,使网格单元的工作积极主动性得到充分地发挥,同时对近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监管,对违法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摸清辖区内存在环境污染企业底数,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将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重点考核目标;与各乡镇、街道及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工作挂钩,并定期通报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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