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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北庭镇环境规划审查意见
来源: 作者:匿名 时间:2011年07月12日  点击量:

新环自函〔2010〕736号

吉木萨尔县北庭镇环境规划审查意见

吉木萨尔县北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新疆吉木萨尔县北庭镇环境规划》(报批稿)收悉,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规划编制规范,符合《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规划内容全面、目标明确、依据较充分;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论述清楚,环境功能分区合理;突出了北庭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特点;明确了饮用水源地、河流草丛湿地、重点景区及文物古迹、西厂湖、苇湖滨河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各项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可行。我厅同意报吉木萨尔县人大或政府审查批准。

本规划经吉木萨尔县人大或政府审查批准后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乡镇  环境规划  审查意见

  抄送:昌吉州环保局、吉木萨尔县环保局,新疆旭日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0年11月1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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