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北庭镇环境规划审查意见 |
来源: 作者:匿名 时间:2011年07月12日 点击量: |
新环自函〔2010〕736号 吉木萨尔县北庭镇环境规划审查意见 吉木萨尔县北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新疆吉木萨尔县北庭镇环境规划》(报批稿)收悉,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规划编制规范,符合《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规划内容全面、目标明确、依据较充分;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论述清楚,环境功能分区合理;突出了北庭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特点;明确了饮用水源地、河流草丛湿地、重点景区及文物古迹、西厂湖、苇湖滨河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各项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可行。我厅同意报吉木萨尔县人大或政府审查批准。 本规划经吉木萨尔县人大或政府审查批准后请认真组织实施。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乡镇 环境规划 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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