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督查中心对我区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现场核查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年12月12日 点击量: |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我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2011年12月9日,西北环境督查中心会同我厅对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现场核查。
为期两天的检查中,检查对照卫星遥感图像,对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人工设施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200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扩界,2003年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一些手续齐全的采矿点被划入到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因未能对这些采矿企业进行补偿和搬迁,这些采矿企业仍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检查组已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禁止罗布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历史遗留的矿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并控制其活动范围。 |
【打印】【关闭】 |
信访举报:0991-2331192 | 效能监督:0991-4165374 | 公众监督:gzjd@xjepb.gov.cn |
业务办理:0991-4165352 | 小金库举报:0991-4165417 | 领导信箱:ldxx@xjepb.gov.cn |
主办:新疆环保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地理位置示意图】新ICP备05000263号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43号
开发维护: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copyright @ 1997-201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