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督导工作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年11月29日 点击量: |
为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度,强化排污许可制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我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督导的通知》工作部署,规划财务处、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组成督导组于2017年11月8日至24日分别赴全疆各地、州、市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督导工作。 此次督导工作以汇报交流、现场培训和平台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组对上半年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强调环保部门要做好证后监管工作,企业持证后按证排污、自证守法。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技术人员在平台填报、内部审核等方面与各地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业进行了交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指导和完善意见,并对辖区内纳入核发范围的企业进行了现场培训,从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工艺生产单元及设施、产排污节点、污染治理设施、许可排放量及许可排放浓度、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详细为企业进行答疑解惑。除各地州环保人员外,来自钢铁、水泥、焦化、氮肥、有色金属等13个行业共计200余家企业环保专工参加了现场培训工作。 通过本次督导工作,各地环保部门和企业对排污许可制度有了较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对熟悉掌握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审核要点及平台操作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为年底前顺利完成我区13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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