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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乌-昌-石区域空气质量下降 优良天数 比例87.1%
来源: 作者:大气环境管理处 时间:2017年11月15日  点击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10月份“乌-昌-石”区域优良天数比例为87.1%,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1.3%。首要污染污染物为PM10。PM10月均浓度为84μ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3.6%。SO2、NO2、O3月均浓度都同比大幅增长,分别同比上升63.6%、26.7%、46.8%,空气质量同比明显恶化。

  呼图壁县、玛纳斯县、乌鲁木齐市、阜康市、五家渠市PM10月均浓度分别同比上86.0%、76.5%、67.7%、63.4%、50.6%,同比上升幅度均超过50%。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已要求区域各市县政府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有力措施,严控采暖季主要污染物浓度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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