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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浦沟垃圾焚烧发电厂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3年08月29日  点击量:

  亚心网2013-8-20 19:38网友发帖:

  标题:

  大浦沟垃圾场要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有想法赶紧说吧

  内容:

  刚才在自治区环保厅官方网站上看到的,那边虽然公示了,但看的人少,亚心网论坛看的人多,有想法的,赶紧说说,不然10天后想说都没机会了。据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排放最厉害的还是二恶英,这个玩意是可以致癌的物质。

  针对网民的发帖,环保厅办公室对《关于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公示》作出以下有关答复:

  一、关于乌鲁木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的审批

  (一)依据环境保护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据环境保护令第5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应由自治区环保厅负责审批该项目环评。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该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新疆环境工程评 估中心技术评估,并经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提出初审意见后报自治区环保厅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该项目环评未经自治区环保厅批准,不得 开工建设。

  (三)该项目建设单位新疆弘安发电有限公司已委托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 和环评机构日前在媒体上进行的项目环评公示,是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形式,而不是自治区环保厅对该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的公示公告。也 就是说,目前,建设单位尚未向自治区环保厅申请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事宜,该项目还没有进入环保部门受理、审查、审批程序。

  二、关于公众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有关事宜

  (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6]28号)第四条 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 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 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目前该项目正处在此阶段)。 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依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

  办法》的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该项目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伊始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2次向公众公告项目建设的有关信息。

  (三)依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待自治区环保厅受理该项目环评后,还要在自治区环保厅政府网站上公告该项目环评受理的 有关信息,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并确保公开的有关信息在整个审批期限之内均处于公开状态。环保厅将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广泛征求民意,慎重地作出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自治区环保厅将依据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在对该项目环评作出批复决定前,在自治区环保厅政府网站上公示该项目环评审批有关 信息,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治区环保厅在对该项目环评作出批复决定(包括批准或不批准)后,要在自治区环保厅政府网站上公告该项目环评审批或审核的结 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依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三、需要说明的几点问题

  (一)网民的意见我们正在密切关注。

  (二)有些网民看到该项目已在网上公示,就以为该项目已获得环保部门的批准,这是不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所致。实际上,该项目还没有正式进 入环评行政审批程序,仅仅是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机构,按照法规要求在该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和报批前实施了征求公众意见的一些规定动作。

  (三)有些网民对该项目公示表示愤怒,也是因为不了解环评过程所致。其实,所有需要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除涉密的外),建设单位都要委托有资质 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征求公众意见。这个过程并不意味着该项目能够得到批准或得不到批准,它是环评文件审查、批复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参考因 素。所以我们还是真诚的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发表意见,不必动怒。

  特此说明。

  希望对该项目有疑问和愿意参与的市民,关注该项目在各类公共媒体和自治区环保厅政府网站的公示公告信息。自治区环保厅审批公示的网址:http://www.bwnz36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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